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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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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卡罗拉1.2T/卡罗拉改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卡罗拉1.2T/卡罗拉改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就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卡罗拉1.2T/卡罗拉改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随着中国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购买力水平不断提高,轿车已成为拉动汽车市场增长的主力军。产品细化加快、消费结构趋于合理,消费人群的需求也日趋多样化,家用轿车需求逐年攀升的发展势头已成为事实。同时,我国陆续出台了调整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极大地促进中国汽车工业快速发展,给国内外汽车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该公司决定新增投资5145万元,利用第二、第三工厂现有工程及生产设施,对该工厂进行产能调整,在保留现有皇冠、锐志、卡罗拉和威驰轿车生产的同时,对卡罗拉(320A)轿车进行改款、产能调整,调整后二厂和三厂总产能保持不变。

  本项目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及树脂车间均利用原有厂房,办公及生产辅助设施全部利用原有。本项目产品换型不涉及钣金件改造,冲压、焊装车间无改造内容;涂装车间仅对卡罗拉改型/卡罗拉1.2T车型所涉及到的部分工装治具及供漆系统进行改造;总装车间针对车型分别进行改造;树脂车间利用成型工段3#成型线,新增部分模具、夹具及检具。本项目计划2016年8月开始建设、2017年4月竣工使用。

  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及固体废物:本项目均利用原有厂房,无施工期影响。

  2.1废气

  焊接烟尘:二厂及三厂焊接车间和小部件焊接工段CO2保护焊机、亚弧焊机等设备焊接过程有焊接烟尘产生。本项目实施前后,二厂和三厂焊装车间和小部件焊接工序焊接烟尘产生及排放情况均保持不变。

  涂装有机废气:在涂装车间、树脂车间涂装工段喷漆烘干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甲苯、二甲苯、VOCs。本项目实施后,由于第二工厂各车型产能不变,因此涂装车间、树脂车间和小部件车间污染物挥发产生量不变;第三工厂涂装车间、树脂车间和小部件车间污染物挥发产生量与现状污染物产生量相比均有增加,变化原因是卡罗拉轿车涂料单耗比威驰单耗大,并且卡罗拉轿车产能大幅提升而威驰轿车产能减少所致。

  燃烧废气:二厂及三厂在涂装车间、树脂车间涂装工段烘干排放有机废气采用直接燃烧装置处理,此装置采用燃料为天然气。涂装车间中电泳、中涂、面漆烘干有机废气采用直接燃烧装置处理。本项目实施前后燃气废气保持不变。

  总装车间检测废气:二厂总装车间各作业检测线排放汽车尾气,排放主要污染物为NOx、CO和VOCs,实施前后保持不变。三厂总装车间各作业检测线排放汽车尾气,排放主要污染物为NOx、CO和VOCs;补漆工序经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排放微量甲苯、二甲苯和VOCs,实施前后保持不变。

  注塑成型工段废气:在注塑成形工段使用聚丙烯(PP)树脂,在成型开模时散发出微量有机废气(主要成份为单体丙烯)。

  2.2废水

  本项目实施前后,全厂产生废水情况保持不变,主要有:焊装车间冷却水排水;涂装车间排放涂装废水包括前处理(脱脂、磷化)废水、电泳涂装废水及连续清洗水、中涂、面漆工序喷漆废水以及纯水站排放排污水等;树脂车间涂装排放的喷漆废水;冲压车间模具清洗水;小部件涂装工序排放前处理(脱脂、磷化)废水、电泳涂装废水、连续清洗水及冷却水排水;总装车间及监查工场部分排水;动力车间冷却水排水;全厂各车间、食堂、浴室、厕所等生活设施排放生活污水。

  2.3噪声

  本项目不新增主要噪声污染源。全厂现有主要噪声源为车间内冲压设备等、鼓、引风机、空压机、水泵等,单台设备噪声75~95dB(A),监场工场行车及刹车测定时车辆噪声,其中车辆在试车跑道上行驶噪声84dB(A),刹车噪声104dB(A)。

  2.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种类,全厂现有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如下:焊接车间产生的废粘合剂、废机油等;涂装车间、小部件涂装涂装前处理产生的磷化沉渣、喷漆室定期排放废漆渣、废油脂、涂装车间喷漆室定期排放的废漆渣、洗喷枪废溶剂、废石蜡;总装车间产生废清洗剂、废冷却液,废机油;冲压车间产生钢板冲压下料;树脂车间产生废树脂、废漆渣;厂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工业固体废物及一般性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

  3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依托二工厂、三工厂现有环保治理实施,实施前后污染治理措施保持不变。

  废气防治:

  (1)焊接烟尘:二工厂焊装车间焊接烟尘收集均采用焊机自带集气过滤设施过滤后,排入车间,通过车间风机换风系统无组织排放;小部件车间各工位产生焊接烟尘经集中收集后经排气筒排放。三工厂焊装车间和小部件车间焊装工段CO2半自动焊机及氩弧焊机产生的焊接烟尘,各工位产生焊接烟尘经集中收集后由焊烟净化装置净化后由排气筒排放。

  (2)涂装有机废气

  A.二厂

  本项目中涂和面漆在三个喷漆室完成,其中中涂1个、面漆(A线、B线)2个,喷漆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旋喷漆室洗涤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其中中涂及面漆A线喷漆有机废气进入沸石转轮浓缩经燃烧脱臭装置净化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面漆B线进入沸石转轮浓缩经燃烧脱臭装置净化后通过高排气筒高空排放。中涂、面漆烘干室产生的有机废气利用现有的一个燃烧脱臭装置直接燃烧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树脂车间涂装工段、烘干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喷漆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旋洗涤,其中底漆、基础漆和罩光漆涂装废气进入沸石转轮浓缩经燃烧脱臭装置净化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保险杠底漆、面漆烘干在1个烘干室完成,烘干室产生有机废气由1个脱臭装置燃烧后排放,经排气筒排放。调漆间产生废气经排气筒排放。

  小部件车间涂装工段喷漆、烘干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喷漆工序在1个喷漆室进行,有机废气经水帘洗涤后,由排气筒排放;烘干室产生有机废气由1个脱臭装置燃烧后排放,排气筒排放。

  B.三工厂

  本项目中涂、面漆(基础漆)和面漆(罩光漆)在三个喷漆室完成(中涂1个、面漆2个),其中中涂、面漆(基础漆)喷漆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旋喷漆室洗涤后集中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面漆(罩光漆)喷漆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旋漆雾净化后,再进入沸石转轮浓缩,依托烘干废气燃烧脱臭装置净化后排放;中涂、面漆烘干分别在两个烘干室完成,烘干室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一个燃烧脱臭装置直接燃烧处理(燃烧温度800-1000℃)、燃料采用天然气、净化效率95%,燃气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调漆间产生废气经排气筒排放。涂装车间换气排出有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

  树脂车间涂装工段保险杠喷漆、烘干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底漆、面漆工序在两个喷漆室,有机废气经水旋洗涤后,再进入沸石转轮浓缩,依托烘干废气燃烧脱臭装置净化后排放;保险杠底漆、面漆烘干在1个烘干室完成,烘干室产生有机废气由1个脱臭装置燃烧后排放。

  小部件车间涂装工段喷漆、烘干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喷漆工序在1个喷漆室进行,有机废气经水帘洗涤后,由排气筒排放;烘干室产生有机废气由1个脱臭装置燃烧后排放。

  另外,总装车间补漆废气经排气筒排放。

  (3)燃烧废气

  第二工厂涂装车间、树脂车间涂装工段烘干炉燃烧脱臭装置采用燃料为天然气,其中涂装车间燃烧废气由排气筒排放,树脂车间保险杠烘干燃烧废气由排气筒排放,仪表板烘干燃烧废气由排气筒排放,小部件电泳烘干燃烧废气由排气筒排放。

  第三工厂涂装车间、树脂车间涂装工段烘干炉燃烧脱臭装置采用燃料为天然气,其中涂装车间燃烧废气由排气筒排放,树脂车间保险杠烘干燃烧废气由排气筒排放,小部件烘干燃烧废气由排气筒排放。

  (4)喷胶废气

  第二工厂涂装车间喷胶在密闭操作间内进行,产生有机废气经排气筒排放。第三工厂涂装车间喷胶在密闭操作间内进行,产生有机废气经排气筒排放。

  (5)汽车尾气

  第二工厂总装车间质保线检测工段成车调查、速度试验、回轮定位、尾气检测处设局部排气系统采用排气筒排放。

  第三工厂总装车间质保线检测工段成查调查、速度试验、回轮定位、尾气检测处设局部排气系统采用排气筒排放。

  (6)成型工段废气

  第二工厂、三工厂树脂车间注塑成型工段使用聚丙烯树脂,在成型开模时散发微量有机废气,由车间屋顶风机排出室外。

  废水防治:现有厂区有一座生产废水处理站和一座中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处理站主要处理生产车间排放生产废水,处理能力为3600m3/d,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合收集进中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回用到生产。中水处理站总规模为6000m3/d。

  由于涂装车间及小部件涂装排放磷化废水中含有Ni第一类污染物,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第一类污染物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达标,所以必须对上述废水单独处理后汇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进中水系统进行深度处理后回用。涂装车间和树脂车间直排水为空调机循环水排水和生产工序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总装车间淋雨试验区排水,以上排水水质中含有少量石油类、SS、COD等。

  噪声防治:低噪声设备、进行消声减震、经建筑隔声等一系列措施。

  固废防治:现产生的固体废物在厂内固体废物处置均分别暂存,其中危险废物交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公司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废物综合利用或者交环卫部门处理,全厂生活垃圾由开发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选址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厂区内,选址可行。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包含在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名录中;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本项目不包含在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或禁止类名录中,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排放大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均采取相应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工程投产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工程具有环境可行性。

  5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该建设项目会对您生活、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对您所在地区的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具体包括:①所在区域的现状主要环境问题有哪些方面;②建设项目营运期对您生活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③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及污染防治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详细意见您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于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20日内,反馈公众意见,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意见的反馈。

  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可以索取阅读,进一步了解项目环评情况。

  8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81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唐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66230666

  9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505号

  评价机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苑路13号(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591号)

  评价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评价机构联系电话:022-87868255

  E_mail:wangcuixinei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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