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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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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把握反腐倡廉新形势新要求


  12月7日上午,公司召开全体党员及中层以上干部视频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举行“反腐倡廉新形势、新要求”专题讲座。会议主会场设在天津长江道办公楼三楼报告厅,长江道办公楼第三会议室和洛阳四院办公楼第三会议室分设分会场,两地共有376名党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会义主持,公司领导陈有权、丁跃达、张志胜、贾希君、黄志峰、陈勇、杨俭分别在天津和洛阳两地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张会义书记传达了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就公司党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活动的安排意见”进行安排部署。张会义书记要求各党支部要积极开展学习活动,把此次三中全会主要学习活动与公司《支部手册》的使用结合起来,并把此次学习活动作为党委在信息化平台新开设的《支部生活》专栏的开端,摸索实践,向党委工作办公室及时反馈好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的第二项,由天津市委党校法学部副主任李国旗教授做题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法律风险与防范及反腐倡廉新形势新要求》的专题讲座。李教授用近两个小时的时间,结合自身教学和司法实践,列举大量丰富的案例,为大家带来了生动、精彩的专题报告。报告主要讲解了三方面内容,一、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法治与反腐败新要求。结合会议讲话中对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及加强反腐败体制的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工作等方面的亮点、重点和要点进行解读;二、防范法律和纪律风险重要性。通过讲解企业与企业干部面临的各种法律和纪律风险、商业风险等,强调了企业运营中的项目、合同、财务等方面管理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三、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法律风险。围绕“为什么要树立法治思维,什么是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等问题,强调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尽职尽责,遵循“忠实”和“勤勉”义务,把法治思维与经济思维、政治思维相融合,增强工作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最后,陈有权书记做了总结发言,发言强调了两点内容:第一,此次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公司全体党员、干部加深感受,理解我们国家发展建设中的指导思想,思考生存在这样的发展环境下,企业、部门、个人应保持怎样的发展态度?在国家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前提下,企业如何实现企业梦想,个人如何实现个人梦想?在这样好的发展环境下,为了把我们的工作做好,个人要发挥自身的聪明才智,为企业发展和个人成长贡献力量。第二,陈有权书记从李教授的反腐倡廉法制讲座出发,从公司角度,内部管理角度提出要求,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一定要言行合法、守法,公司倡导的是企业要守法经营,个人也要守法经营,特别是在与分包商打交道时,要严格遵守规定,爱护分包商,把所有的功夫用在怎样调动分包商的积极性,共同合作把项目做好,获得业主的满意,而不是对分包商有任何的索取、要求。陈有权书记讲话中还对这方面做的较好的涂装工程院进行了表扬。最后,陈有权书记再次强调在法制社会,大家一定要规范好自己的行为,在跟分包商、供应商打交道时要特别注意,倡导建立廉洁文化,防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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