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08

2016

-

06

国能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汽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国能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开展对国能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汽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就国能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汽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 锚点锚点锚点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国能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注册成立,选址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一家新能源汽车研发及生产企业,是国能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项目厂区用地面积436400m2(折655亩),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61647m2,主要建设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动力电池车间、通廊、研发中心、试制车间、成品发送管理用房、化学品库1、化学品库2、油化库、综合站房、10kV开闭所、燃气调压站和门卫等。本项目产品为纯电动汽车,自制件为车身制造、动力电池组装及整车装配试验。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5万辆整车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拟于2016年7月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6月投产,2019年达纲生产。

  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及固体废物:本项目在采取合理的控制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施工期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

  2.1废气

  焊接烟尘:焊装车间设有悬挂点焊机、固定点焊机、CO2焊机、螺柱焊机及焊接机器人等,其中CO2气体保护焊机焊接工位产生少量焊接烟尘。

  涂装有机废气:在涂装车间涂装工段喷漆、烘干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甲苯、VOCs。

  天然气燃烧废气:涂装车间涂装工段烘干排放有机废气采用直接燃烧装置处理,此装置采用燃料为天然气;新建食堂燃料为天然气。天然气属清洁能源,燃气废气含烟尘、SO2、NOx。

  食堂油烟:新建食堂产生一定量的油烟。

  2.2废水

  拟建工程完成后排放废水主要有:冲压车间模具清洗废水,涂装车间前处理设备连续及定期排放的手工高压清洗水、洪流热水洗废水、脱脂废水、磷化废水、钝化废水,电泳设备连续及定期排放的电泳废水,前处理设备及电泳设备定期排放的热水洗废水、预脱脂废液、脱脂废液、表调废液、磷化清槽液、电泳清槽液、钝化清槽液、喷漆室定期排放的打磨喷漆废水等;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

  2.3噪声

  主要为冲压车间压力机、涂装车间各种风机、综合站房空压机、加压水泵、制冷站制冷机组等各种高噪声设备和设施产生的噪声。

  2.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如下:一般废物有冲压废料、污水处理生化干污泥及厂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有冲压车间产生的废矿物油,涂装车间产生的磷化渣、废漆渣、洗枪废溶剂、废漆桶,污水处理物化干污泥、废油渣等。

  3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气防治:拟采用集中式焊接烟尘净化机对焊接烟尘进行净化,捕集率为90%,净化效率达98%以上,净化后的废气由排气筒排放。

  中涂、面漆及清漆喷漆室产生的含二甲苯、VOCs有机废气经沸石转轮吸附装置浓缩后,送入TAR燃烧装置中进行燃烧处理(燃料采用天然气、净化效率95%),燃烧废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电泳、中涂、面漆烘干室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TAR燃烧装置燃烧处理(燃料采用天然气、净化效率95%)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机组去除油烟,净化效率可达90%以上,净化后油烟排放浓度<1.5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

  废水防治:本项目废水、废液分流、分质预处理。

  表调、磷化废液经絮凝、沉淀去除磷酸盐和悬浮颗粒,磷化处理设施出口总镍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脱脂废液、电泳废液、喷漆废水经破乳、气浮预处理后再进入涂装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去除废水中的COD、SS,然后与生活污水混合进入生化处理系统水解酸化,最终出水满足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后由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防治:低噪声设备、进行消声减震、经建筑隔声等一系列措施。

  固废防治:一般废物冲压废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生化干污泥、生活垃圾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理。

  危险废物委托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4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选址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高新一路以东、高新二路以西、神州大道以南、风光大道以北地块,为工业用地,选址可行。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包含在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名录中;符合《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要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排放大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均采取相应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工程投产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工程具有环境可行性。

  5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该建设项目会对您生活、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对您所在地区的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具体包括:①所在区域的现状主要环境问题有哪些方面;②建设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对您生活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③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及污染防治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详细意见您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于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20日内,反馈公众意见,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意见的反馈。

  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可以索取阅读,进一步了解项目环评情况。

  8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国能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渤龙湖科技园

  建设单位联系人: 赵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22-27968122 hui.zhao@saabcars.com

  9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505号

  评价机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苑路13号(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591号)

  评价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评价机构联系电话:022-87868255

  E_mail:wangcuixineia@163.com

暂无数据

暂无数据